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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1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规范校内车辆通行、停放、充电管理,切实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开展全校电动自行车信息集中统计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校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校内务工人员等所有日常在校内使用、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两轮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无在校使用需求、仅校外使用的车辆无需登记。

二、统计登记内容

本次实行实名登记、一车一档,主要采集信息如下:所有人姓名、身份类别(职工/学生/务工人员)、联系电话、所属学院/部门、车辆号牌、车架号车辆是否改装、日常停放区域等。

所有登记信息仅用于校园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学校将严格保密。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分校区统计,望京、固安和昌平分别填报备案表(见附件),各部门于9月4日前,把备案表发送至yongtaoli@biem.edu.cn;

2.本次统计为全覆盖摸排,务必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信息真实准确。

四、相关管理规定

1.根据教委相关工作要求,仅合规、未改装、具备正规号牌、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在校内备案通行。

2.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进入宿舍、教学楼、办公楼、楼梯间、消防通道,严禁飞线充电、室内私拉电线充电,所有车辆必须在校园指定室外区域停放、充电。

3.本次逾期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将纳入校园违规车辆管理,后续禁止入校通行及停放,学校将组织专项清理整治。

4.严禁私自改装、加装电池、改装速度、加装雨棚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责令整改并取消校内通行资格。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全面摸排。各部门、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瞒报、无漏报。

2. 如实填报,严格审核。所有车辆信息须与实物一致,严禁虚假填报。

3. 按时完成,闭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统计备案,后续学校将建立动态更新台账,新增车辆须及时报备。

党委安全稳定工作部

2026年8月21日